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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公兵法 姜子牙第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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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公兵法

第一篇

《太公兵法》曰:致慈爱之心,立威武之战,以卑其众,练其精锐,砥砺其节,以高其气,分为五选。 异其旗章,勿使冒乱。 坚其行阵,连其什伍,以禁淫非。 垒阵之次,车骑之处,勒兵之势,军之法令,赏罚之数,使士赴火蹈刃,陷陈取将,死不旋踵者,多异于之将者也。

将师受命者,将率入、军吏毕入,皆北面再拜稽首,受命天子南面而授之钺,东行西面而揖之,示弗御也。 故受命而出,忘其国; 即戎,忘其家; 枹鼓之声,唯恐不胜,忘其身。 〔〈史记. 司马穰苴列传》述此数言,正本之《太公兵法》。 又「太公曰:为将者,受命忘家; 当敌忘身。」 见〈文选. 西征赋〉注所引,盖檃括此文。 〕

故必死,必死不如乐死,乐死不如甘死,甘死不如义死,义死不如视死如归,此之谓也。故一人必死,十人弗能待也; 十人必死,百人弗能待也; 百人必死,千人弗能待也; 千人必死,万人弗能待也; 万人必死,横行乎天下。(待,当也。「乎」一本作「于」。)〔《白虎通义》传曰:一人必死,十人不能待; 百人必死,千人不能待; (「待」,今本作「当陈立」,《白虎通》疏证疑「待」为「得」之伪,非是。)万人必死,横行天下。《武侯正议》引后二语作「《军谶》」,知确系逸文,《后汉书》邓禹将张宗亦云「一卒毕力,百人不当; 万夫致死,可以横行。」语意本此。〕

令行禁止,王者之师也。

文王曰:「吾欲用兵,谁可伐?密须氏疑(贰也)于我,可先往伐。」管叔曰:不可。其君,天下之明君也。伐之不义。」太公望曰:「臣闻之,先王伐枉,不伐顺; 伐险,不伐易; 伐过,不伐不及。」文王曰:「善。」遂伐密须氏,灭之也。(《吕览》:密须之人,自缚其主而与文王。)

文王将欲伐崇,先宣言曰:「余闻崇侯虎蔑侮父兄,不敬长老,听狱不中,分财不均。 百姓力尽,不得衣食,余将来征之,惟为民。」 乃伐崇,令毋杀人,毋坏室,毋填井,毋伐树木,毋动六畜,有不如令者,死无赦。 崇人闻之,因请降。 (《左传》: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。 军三旬而不降,退脩教而复伐之。 因垒而降,此即所脩之教也。 )

武王将伐纣,召太公望而问之曰:「吾欲不战而知胜,不卜而知吉,使非其人,为之有道乎?」太公对曰:「有道。王得众人之心,以图不道,则不战而知胜矣。以贤伐不肖,则不卜而知吉矣。彼害之,我利之,虽非吾民,可得而致也。」武王曰:「善。」乃召周公而问焉,曰:「天下之图事者,皆以殷为天子、周为诸侯,以诸侯攻天子,胜之有道乎?」周公对曰:「殷信天子,周信诸侯,则无胜之道矣!何可攻乎!」武王忿然曰:「女言有说乎?」周公对曰:「臣闻之:攻礼者为贼,攻义者为残,失其民制为匹夫。王攻其失民者也。何攻天子乎?」(宋戴埴鼠璞引问周公作《六弢》逸文)武王曰:「善。」乃起众举师与殷战于牧之野,大败殷人。上堂见玉,曰:「谁之玉也?」曰:“诸侯之玉。」即取而归之于诸侯,天下闻之,曰:「武王廉于财矣。」。入室见女,曰:「谁之女

也?」 曰:“诸侯之女。」 即取而归之于诸侯,天下闻之,曰:「武王廉于色矣。」 于是发巨桥之粟,散鹿台之财,金钱以与士民,黜其战车而不乘,弛其甲兵而弗用,纵马华山,放牛桃林,示不复用,天下闻者咸谓武王行义于天下,岂不大哉! 〔汉刘向〈说苑. 指武〉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