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乙金华宗旨
吕洞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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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回光活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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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回光活法
回光循循然行去,不要废弃正业。古人云:“事来要应过,物来要识破。”子以正念治事,即光不为物转,光即自回。此时时无相之回光也,尚可行之,而况有真正著相回光乎。
日用间,能刻刻随事返照,不着一毫人我相。便是随地回光,此第一妙用。清晨能遣尽诸缘,静坐一、二时最妙。凡应事接物,只用返照法,便无一刻间断。如此行之,三月两月,天上诸真,必来印证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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